居住证下月起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须保证真实性
南方都市报 2008/07/03标签: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刊登了由市公安局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的通知,通知公布,由市公安局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建立的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从8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凡在深圳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招用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可直接登录该系统同时申办居住证和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政府在线”,或者直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主页”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都可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申办居住证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办理;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都必须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聚焦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