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全民健身活动是社会文明的一个体现,也是提高人居质量的一个条件。本人工作和生活的地点恰好位于黄木岗社区和景田北待的附近,这两个地方的周围都分别有学校和原设计为政府体育用地的土地,目前,学校体育用地的开放现在看来是遥遥无期,同时政府一些专门的体育用地随着土地的开发,不知不觉却成为了纯收费的富人体育用地,远远脱离了政府原来规划的初衷:
黄木岗体育用地(原为又一村安置区):原设计为大型的公共羽毛球和网球场地,建设完成后变成了一个高档收费运动场地,没有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景田北街体育用地(福田外语学校侧):未建设前一直用“政府体育用地”为标志保护围栏,现成为名为“唯珍府”的高档住宅的配套体育设施,成为一个高档网球馆,也没有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对此,觉得挺失望,提出以下质疑:
1、 政府对这些专用体育用地(包括其它区域)的使用是否有一个长期的管理和规划思路,在规划时有否贯彻以人为本、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要的思想。据我所知,寸土寸金的香港在将政府公共用地规划为体育用地后均以公众使用为原则,实行低成本远作,尽管场地十分的狭小但不同层次的人都在那是可以自得其乐,利用率高社会效益也好(要向香港学习哦)。
2、 如果政府是采用土地补偿方式对体育用地做开发,为什么不将这一开发方式向市民们公示,让所有的人都能够知道这一用地使用性质的变化(起码在社区内应该公示),从而保证这一用地不会成为土地开发商商业开发的独食,当然如果成为高档住宅的配套设施那可就是国有资产流失了。
3、 我们体谅由于资金问题以土地补偿方式开发体育用地建设体育场地,但政府开发体育用地的目的应该是落实全民健身,体现社会公平,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能否在建设商收费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公益活动时间,如保留一定时段的免费活动时间、保留一定的免费活动区域、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状况。
4、 希望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长期对这样的区域进行管理,让它们成为市民活动的场所发挥就应该有的作用。使其能发挥更多的社会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