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杨剑昌当选,天会塌下来吗?
深圳论坛 2008/07/19标签:

今天看南都,看到杨剑昌参选莲花北村业委会,结果被人以材料有问题剔除出局,当他想对材料进行增补,又被告之参选期限已过.

南都认为这是有人使了阴招.在我看来,这岂止是阴招,这就是赤裸裸地践踏基层民主,践踏广大业主的自治权力.

谈论杨剑昌的问题,我想先同大家回顾一下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提到的基层民主内容: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也就是说,从整个国家民主建设的进程,基层民主,特别是社区自治,将成为国家民主建设的基石和先锋.从这个认识出发,我们对于业委会选举这样的事情,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充分宣传,充分发动,拿出充足的时间,让业主充分参与.在这个过程中,社区工作站应该是一个服务与协调的角色,而不应该是操纵选举进程和结果的角色.

可是,看看社区工作站的所作所为,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做法,完全背离了社区工作站所应该担当的角色.首先是候选人推荐的时间不足,从贴出告示,到工作截止,只有8天时间,作为一个几千户的超级社区,作为平时都有正常工作的业主,业委会候选人的产生如此仓促,这种做法,只能说明,有人并不想让业主们充分参与进来.

其次,推荐材料不合格竟然是立即死亡,这不符合自治组织选举的客观要求.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在资料审核中,除非审出有人不是业主,可以让其立即出局,对于其它材料上的缺陷,完全可以通过增补的方式解决,而不应该立即让其出局.作为审核材料的国土部门,对于业主的候选人资格只是对材料的真实性把关,而没有对候选人资格生杀予夺的大权,从事实情况来看,52名候选人材料有19人立即死亡,如此之高的死亡率说明,我们完全应该设立一个资料的预审程序,而不应该利用大家对游戏规则的不熟悉,来操纵选举.

作为基层民主的业委会选举,很多业主都认为,应该有一个预热的阶段,可是,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莲花街道办的有关负责人竟然表示,相关法律制度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可是,法律没有规定,就可以暗箱操作吗?就可以疑点利益归政府吗?当然,对于这些话,街道办和工作站具定都是不会承认的.但承认不承认是一回事.可是,心里没鬼,你们怕什么呢?

说句实话,杨剑昌并不是一个处处搅局的刁民,究其身份,他还是体制内的人,作为罗湖区消委会主任,吃的是官饭,行事作风虽然尖锐,但并不出格,同时,他还是市人大代表,作为人大代表,他不仅每年提交大量提案,还是深圳唯一每周固定时间接待选民的代表,他的存在,称得上是深圳基层民主的一面旗帜.如果说,作为中国城市最基层的自治组织业委会,连这样的人都不能接纳,都要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之门外,深圳的基层民主建设还有个屁的希望,一个业委会选举都要操控,还有什么选举能见光?

聚焦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