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帮商场看门顾客大跌眼镜
南方都市报 2008/08/29标签:

在福田泰然工业区旁百安居,有“警察”为百安居把守团购、进货口,并负责为顾客在购物小票上盖章?读者致电都市报,讲述这令人吃惊的一幕。昨日记者赶到现场探访,发现原来是保安穿着酷似警服的制服。

市民张先生最近逛福田上沙百安居,吃惊地发现,有“警察”在百安居出口处为顾客在购物小票上盖章,其所着制服酷似警服。他再仔细一看,发现警察所穿的“警服”上有两个细小的字:“保安”。他还看到,百安居有多名保安身着这种酷似警服的制服。

昨天,记者来到泰然工业区旁的百安居,在该商场的出口处看到一名身着这种制服的保安,制服的颜色、款式与警服一模一样,只有肩章胸章的图案和数字有细微差别:该保安制服的肩章上是两条橄榄枝拱卫着一个五角星,这跟副总警监制服的肩章相似,后者的图案是两条橄榄枝拱卫着国徽;该保安制服的左胸前有块胸牌,上面绣着“BA”两个字母,后面跟着四个数字,而警服的相同位置处是6个数字;保安制服右胸处的标志也跟警服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上面两个字不一样,保安制服上绣着“保安”两字,警服上是“警察”两字。

在百安居的团购处和进货口,还有几名保安身着这种制服。据了解,这些保安来自深圳市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该公司一名姓吴的总经理助理称,他们是被百安居雇请的,这次到百安居上岗的共有8名保安。其称这种制服是公司新采购的,是2008年最新款式。

记者随后致电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这批制服是一位经理采购的,共进了14套。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保安员的制服类似警服是不允许的,他们将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就会纠正这种错误的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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