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突然接到万科地产租售中心的电话,说我住的万科小区的停车位要出售了,如果三点前不赶回去签合同就等同于自动放弃停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众所周知,深圳的停车位有多紧张,所以紧赶慢赶两点半抵达小区会所,但是现场气氛颇为奇怪,只见到三四位业主前来购买(因为小区内有几百户,停车位也有三百多个),立刻问销售人员,为什么其他业主没来?回答是:万科租售中心出于好心要保障我们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是分批通知业主的。天上掉下来馅饼,地产商也有良心了?不对,提高警惕问多了一句“停车位有产权证吗”销售人员的回答开始含糊了,反复强调“我们卖的是五十年的使用权,和楼房的使用权期限是一样的”。天杀的,五十年使用权和产权是一样的吗?万一五十年之内,万科的产权发生变化,我买的岂不是一张废纸。而且开价16万,当天交钱给1万的优惠,实收15万,我的停车位现在每个月交250元(地下停车位),乘以12个月,乘以50年,刚好15万。王八蛋万科,批发收停车费居然连个折都没给打,而且以后每个月还要交60元的保洁费,实际上成了310元每个月了。此外,我再向地产行业内的朋友求证,实际上《物权法》出台前的楼盘的停车位都是没有产权证的,万科地产实际上也不拥有我们小区停车位的产权。至于所谓长期租赁合同,按工商物价部门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当然,万科地产后面有长长的法律顾问队伍去面对这些法律上的问题。
我们作为小业主只想斗胆猜测:万科地产这次弃长期树立的品牌形象不顾,居然采用如此激进的手法强推停车位使用权的销售的目的何在?由于楼市低迷,商品房销售市场实际上已经转为买方市场,只有停车场的主动权还在开发商手里。强推停车位使用权销售的原因只有一个,最快速地回流现金(销售现场连银联刷卡机都拿来了,而且电话通知更邪门,恨不得要业主直接拿现金来)。为什么要如此快速地回流现金呢?原因分析有二:第一个原因、王大老板可能要登月,当然花费就比登山大多得多了。定金交晚了,他有生之年可能就要丧失登月优先权了。第二个原因,这也是我们广大小市民的福音,地产商可能要崩盘了,万科也真地撑不下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