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殴打事情经过
2008 年8月21日晚上10点至22日凌晨3点,我们实验室在西丽"自己人KTV"(“自己人KTV”是店名)唱歌,消费1050元。
8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我(07级学生)把自己人KTV开的发票拿去财务报销,发现发票是假的。回到实验室后,我从网上找到KTV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没人接,我找到KTV一个叫兰影的卡片,告诉她开的发票是假的,询问下她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兰影说:“我们的怎么可能是假的呢?是不是我们的发票呀”,我说,”我是前几天在你这里31号房消费了1050,这发票肯定是你们的。”兰影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说现在没上班,要晚上六点钟才上班,回公司上班复我电话。直到晚上7点钟,我没有收到兰影的电话,我又打电话过去,兰影电话正在通话中,我拨通了KTV前台的电话,我告诉她我在这里收到了1050的发票,财务认定是假发票无法报销。前台小姐:“不可能,是不是我们的发票呀?你搞错了吧”,后来兰影接过电话,告诉我要等她们财务要八点钟才上班,八点钟以后再给我电话。我想她们是在找理由推托。把实验室电脑关掉之后,我想亲自去一趟。大概7点30分,我到了自己人KTV,她们经理出来,我把发票无法报销的事实告诉她,她说,“这发票怎么会是假的呢?你看密码和编号都不一样……”她在说出各种理由认为发票是真的来推托。“如果我们财务没有认定是假的发票的话,我就不会大老远的跑过来了。是真是假在网上可以查的到。如果你认为发票是真的, 那就让税务局或者派出所来处理吧”。KTV经理进房间商量,出来后说她们财务8点才上班。我说:“我现在还没有吃饭,你是经理,能不能现在给我处理一下?”她又进了房间,出来之后说能不能给我以前那种没有抽奖的发票?我说:“能不能抽奖无所谓,但发票一定要能报销,我不想再跑一趟了,今天为你这个事耽误了我一天的时间,耽误的时间就算了,我现在过来就希望你能开个可以报销的发票,另外补我来回的路费。”KTV经理执意不肯给发票和路费。看问题得不到解决,我说:“既然我们解决不了,那就由派出所解决吧”。“那你就报警吧”。我拨了110。知道我报警之后,KTV经理终于答应给我发票和50块钱路费。我消了警,拿着发票和50块钱离开KTV。
在我走到KTV一楼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人跟在我后面急走下来。我走到门口外7米左右,把发票和钱放进包里,并潜意识的回头看了一下。我继续往西丽体育公园站台方向走。走到离KTV二三十米左右,一个男子从我后面冲过来打我(他头发到肩部,1.72米左右,25岁左右),冲我说“你刚才为什么泡我女朋友?”。今天我根本就没有和女孩子在一起,我想应该是KTV派来的人,我还了一拳,使劲跑喊救命。但他把我打到在地,有另外一个人拿着铁锤砸我,旁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打了我之后就跑了。我的上衣扯烂了,眼镜弄丢了,包也破了,我的右肩非常痛,左侧腹也隐隐作痛。旁边有几个好心人帮我找到了眼镜,他们叫我赶快报警。我拨通了110,并快步走到西丽体育公园站等救援。我叫了3个好心人和我一起等警察,生怕那两个人还会冲过来打我。我把我的情况告诉了我的导师。半个小时之后,警车来了。一个目击者(四五十岁男子)和我一起上了警车,目击者把看到的情况和警察反映了一下。说了几句之后,他准备下车,我跟他说能否和我一起去桃园派出所,警察说他可以不去。我向这个目击者要了电话号码后和警察去了桃园派出所做笔录。做完笔录大概是晚上10点半左右,给我做笔录的王警官带我去监控看事发现场的录像,但是他说没有系统密码,我们没有法看到录像。之后我和实验室的两个同学去南山医院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