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聚焦鹏城

有说:罚得还不够 有说:不能一刀切

标签: 我要评论(0);) 复制本文链接 邀请好友来看深圳晚报 2009/10/13
图/雷莹 本报记者 蔡志军 曹颖

相关链接:闯红灯罚款“涨”到1000元

闯红灯罚1000元,违规变道罚1000元,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罚1000元;累计10次以上,每次罚1万元;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80公里,罚5000元;酒后驾车罚5000元,醉酒驾车罚1万元;遮牌、不挂牌罚5000元,套牌、假牌罚5万元……昨天,《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高额罚款迅速引起市民强烈反响,有的喊罚款不能“一刀切”,有的喊“罚得还不够”。

1市民声音

“套牌该罚20万”

许多市民、网友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重罚措施表示赞赏,认为“重典峻法”对整治当前交通秩序和保护人身安全有很大作用。有的认为对套牌、醉酒驾车等违法行为罚得还不够重,应该再加码。

“我买车6年了,违章不到10次!其中有五六次是别人借我车违章的。我赞成罚得越重越好,特别是对违停的,一次5000!看还有人敢在路边停?市内堵车大部分是违停造成的!”网友“我是小许”在深圳新闻网上发言。

“套牌太害人,5万元罚不死,应该罚20万。”网友“深圳红鸟”在深圳新闻网上发帖说。后面有网友跟帖:“套牌算刑事拘留外加罚款才能杜绝,否则5万太少了。”“套牌车,建议抓住了直接销毁。”“套牌行为非常可恶,对被套牌的车主来说不但是金钱上的巨大损失(所有的罚款都要预先承担),更是精神方面的伤害。这种故意行为一旦查到,应该严惩,重罚,进行刑事处分。”

“遮挡号牌比闯红灯性质更恶劣,要罚1万,也就是按闯10次计算。”网友“麦田9”说。

“真正伤害老百姓的是酒后驾驶,那是要出人命的。这个要加重处罚。”网友“tianxinjian”说。

博友小伍在博文中表示,旧条例规定,在深圳特区内闯红灯罚款500元,估计在全国绝无仅有,令绝大多数司机望罚兴叹,轻易不敢越红线半步。如今新条例一出,估计又会让人“耳目一新”,感叹深圳市的这一大胆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