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湾区生态环境智创产业园重点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9时起,至6月28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55-85901085
电子邮箱:bazjjgk@baoan.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804室
附件:湾区生态环境智创产业园重点项目遴选方案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